我们的工作范围

作为政府部门,新加坡公共事务对外合作局能够与外国政府或有关机构签署公共服务合作项目协议及谅解备忘录。


新加坡公共事务对外合作局作为新加坡政府部门的代表参与项目合作,采用新加坡最佳的实践以及挑选优秀的专家团队和有声誉的公司参与,以此确保解决方案能够成功地执行。


新加坡公共事务对外合作局采用多种合作模式与其他国家分享新加坡的发展经验。我们整合政府部门与私人企业资源,扮演着项目经理的角色。


成立至今,新加坡公共事务对外合作局已经与超过 50 个国家开展合作,主要有:

亚太区
中国
中东,中亚,拉丁美洲
非洲


我们的国际合作署也在上述地区与跨国组织紧密合作。


成立至今,新加坡公共事务对外合作局已经在这些国家顺利完成了300个项目,范围包括考察、培训、项目咨询及项目实施。